選擇姓奧巴馬是要等時機成熟時,木瓜變黃,榴蓮落地。就如公開自己和兄弟的關係一般,看天時地利人和。天時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當時哥哥仍在政壇上拚搏,不如等當了總統再說;哥哥當了總統,不如等哥哥來中國再打算;哥哥來中國,不如趁熱打鐵順道出書;既然出書,不如大肆宣傳兄弟倆的關係,如此這般,一切稱心如意。
奧巴馬這個叫馬克狄善九的同父異母胞弟,不曉得從哪里冒出來,就在奧巴馬首次訪華的時候,變成奧巴馬毫不桃色的花邊新聞。突然間,一個光頭綁頭巾、身材如運動員般高挑健碩、眼睛鼻子臉型酷似奧巴馬的馬克,成了媒體爭相採訪的對象。
他們說,馬克操一口流利的華語,回答記者提問會用「英雄所見略同」、「溫故而知新」,就如我叔叔說得一口好英語,閒來「to be or not to be」、「beauty is only skin deep」一番;他們又說,馬克彈得一手好琴,從古典到爵士樂,各種音樂風格都難不倒他,就像我鄰家陳嫂的大兒子,早上拉二胡來一曲「梁祝」,晚上彈鋼琴奏巴哈賦格,音韻優雅。他們還說,馬克擅長揮毫潑墨,醉心於中國書法,恰似我那個表妹,跳草裙舞腰肢一扭,不說還以為她是夏威夷姑娘。
怎麼說都好,大家對住在深圳七年的馬克很好奇。無論是神州漢人,抑或海外華人,一聽說他娶了個河南太太,不免產生好感、親切感,大家都在問:「奧巴馬弟媳家在哪?」想知道兄弟倆相會是怎樣的。馬克選擇這個天時地利人和的黃金時機,帶幾分傷感、些許委屈,苦訴和胞兄奧巴馬共同的父親酗酒打母親,留下無法泯滅的童年陰影。然而,總統胞兄不太記得這個父親了,因為他在奧巴馬兩歲時,就離開他,後來和馬克的母親在一起。
馬克多年來都不願意姓奧巴馬,更不願意和美國及它的文化有任何瓜葛。馬克寧可選用母親的姓氏「狄善九」(Ndesandjo),住在中國,崇仰中國文化。他說,直到胞兄宣誓成為美國總統那天,他才突然覺得不一樣了,霎時間為「奧巴馬」驕傲,以「奧巴馬」為榮。
馬克說他去年把存來買鋼琴的錢,買了飛往美國德州的機票,去會見總統胞兄。兩兄弟半輩子只見過幾面,緊緊相擁。哥哥看著他的小鬍子,說:「喂,這幾根是什麼東西?」馬克答:「老兄,鬍子啊!」總統胞兄說:「怎麼比上回見你,少了幾根毛髮?」馬克答:「你也是。」總統胞兄說:「當年我沒錢剪頭髮啊。」
當木瓜成熟時,果肉香甜。本來今年一月寫完的書,正鬱悶找不到出版社。現在趁奧巴馬訪華之行,出版社不沸沸揚揚地推出奧巴馬胞弟自傳《From Nairobi to Shenzhen》,還等什麼時候?